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7-14 23:58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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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交流] 不贴保险标志扣车 你认为妥吗??? 一宗“扣车门”,连日起喧嚣。热烈参与讨论的市民,话题不再局限在程先生的个案上,更直指扣车后的种种离奇现象。 法律明确规定,汽车要悬挂保险标志。可是,跳开事实争议细节,还是有很多读者想问一句:贴保险标志真的是有必要吗? 很多读者报料,他们都差一点踩进“不贴保险扣车”的坑里。 读者张先生很同情程先生。他诉说的经历和程先生有点像——— 2007年9月28日,他在科学城倒车,不慎碰到了另一辆停在旁边的车。由于当时该车内无人,张先生便立刻想办法联系到该车的车主,并与该车主达成赔偿协议。该车主考虑到想要一张凭证,于是报了警。交警来了后,什么也不干,就马上开了一张100元的罚单。张先生申辩:自己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,并且已和对方达成了协议,为何还要被罚? 该交警的脸色马上就变了,围着张先生的车子找问题,后来发现张先生的车未贴保险标志,就称要再罚。张先生解释,车子在8月已买了保险,但保险资料不在车上,他已叫家人拿着保险资料赶来。该名交警很不耐烦地说:“15分钟内见不到保险资料,我就开罚单。”但张先生的家离科学城很远,家人在15分钟内根本没法赶到,于是该名交警又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。张先生拒绝签字,该名交警告诉他:“你不签字的话,我就拖走你的车。”迫于无奈,张先生只好在罚单上签了字。 在“扣车门”事件里,执法交警依据的“尚方宝剑”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五条规定,即: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,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,并可以依照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(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)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,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。 然而,记者在采访中,听到不少司机质疑:贴保险标志真的是有必要吗? 有多年开车经验的王司机认为,车前挡风玻璃本是方寸之地,且已贴了年审标志、车船税等标志,再贴多一张保险标志,会阻碍视线,有碍安全行车。因此,有不少司机不愿意贴。 有网友指出,现在汽车已经捆绑年检,没买保险是通不过年审的。换句话说,只要贴了年审合格标签,就表明已购买了保险等,根本没必要再贴其它标志。 网友“默客”指出,这次交通处罚纠纷暴露出交警执法中一些久已存在的问题。譬如,交警执法究竟是教育为主还是罚款为主?这个问题的答案似再简单不过,可在现实里,一些交警的做法体现的就是罚款至上,“教育”只是说说而已。 记者咨询过交警部门里的人士,其实,对于每年一审的车辆来说,像未贴保险标志的汽车,执法交警只需Call总台查一下该车的情况,完全可以知道该车是否买了保险,根本不需车主去提供保险资料。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1日印发《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公安交警在执法中注意态度,文明执法,热情服务,并且要求下级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要尽量减少罚款的单一执法手段,更多地采用口头教育和警告等执法方式,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,可以考虑不进行处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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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gnc1020n 发表于 2010-7-15 10:29 只看TA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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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新闻也看过了,我认为很没有道理!保险标志摆放就可以不一定粘贴,但要可以从风档看到,规定上没写携带也可以,因此要能看到才行! 按照一般执法程序是你在车上,警察要劝导你离开,如果你不离开可以处罚,拖车可以但不能理解为扣车!至于为什么撤到保险标志上了,应该不是警察扣你车的依据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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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7-15 10:46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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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觉得都是中国政府在瞎折腾。平时的监管不力,搞的玻璃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跟个狗皮膏药一样,时间一长就基本拿不下来了。公车无所谓,私车可是宝贝啊,谁愿意啊。 看看外国的车子哪有什么这么多豆腐块。各种体制的不健全导致了折腾老百姓这一结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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