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楼的逻辑有点讲不通,单就这件事情而言,俺也替白虾感到惋惜。但这不是十二楼那种逻辑能讲通的,按照您这种逻辑,那就可以把所有会员(比如按您说的是有原创和贡献的会员)计算身价,那俺想问问多少原创和贡献就可以不受版规约束啊?就好比一个人对社会贡献很大,但他犯了贪污或者杀人等法律上规定应该死刑的犯罪,那是不是也要衡量他的贡献而网开一面呢?这种口子一开,法将不法,社会如此,放到论坛上同样如此,如果不按版规办事,以后管理员如何服众?规则既然制订了,你可以说它不太合理,建议修改规则,但一旦制定就应该执行,一码归一码,贡献说贡献,违规是违规,不可混为一谈。俺觉得所谓的人性化可以体现在跟白虾好好谈谈,感谢他为论坛做出的贡献,但版规不能不执行,俺相信白虾斑斑也能理解的。最后祝白虾斑斑早点回来(虽然俺没看过他的什么作品,但做管理肯定辛苦俺还是能体会一点的)